1.支柱必須達到出廠試驗要求或維修質(zhì)量標準,方可下井使用。到礦的新支柱,也必須經(jīng)過檢查復試合格,才能下井使用。
2.檢查乳化液泵機械電器部分是否正常,油箱乳化液是否夠,濃度是否合適,然后啟動乳化液泵,待泵各部運轉(zhuǎn)正常,供液壓力達到泵站額定工作壓力時方可向工作面供液。
3.將支柱移至預定支設地點后,先用注液槍沖洗注油閥體,然后將注液槍插入三用閥中并用鎖緊套連接好。
4.支柱***次使用時,應先升、降柱一次(***大行程),以排凈缸體內(nèi)空氣,才能正常使用。使用中的支柱,活柱升高量已低于***小安全回柱高度時,應及時回撒,以免壓成“死柱”。
5.***禁止用錘、鎬等金屬物體猛力敲砸支柱任何部位,以免損壞支柱。萬一支柱被壓成“死柱”,只能采取挑頂或臥底的方法取出,不允許炮崩、錘砸或鉸車拉。
6.支護過程中,不準以支柱手把體作為千斤頂支點,以免損壞支柱。
7.回柱時應嚴格遵守有關回柱安全操作規(guī)程確保安全生產(chǎn)。
8.回撤下來的支柱、應頂蓋朝上豎直靠放。不準隨地橫放以免水和煤粉進入支柱內(nèi)腔和銹蝕表面。井下不允許存在無三用閥的支柱。若三用閥損壞,應及時將替換的三用閥裝上。
9.因工作面粉塵大,故除了替換頂蓋、三用閥外,其它零部件不允許在工作面拆裝。